馬凱|消費券前車之鑑拋腦後
回顧半世紀來的台灣經濟,應可明顯見到,二○○八年是分水嶺。前此數十年,經濟飛躍成長,成長率動輒在兩位數上下;在此之後,則每下愈況,起初尚能勉強保持七%左右,近幾年更慘跌至三%,甚至更低。
何以致此?台灣的迷你世界工廠應是關鍵。小小的台灣,將MIT商品行銷全球,獨步當世,飛躍成長乃理所當然。但二○○八年,早已取代台灣擴張為超級世界工廠的中國大陸,在經濟奇蹟式地高速成長十餘年後,竟然志得意滿,一心要將此致富的扁擔拋棄,「騰籠換鳥」之聲高唱入雲。由於當時台灣胥賴對此世界工廠供應原材料、零組件為生,一旦惡耗成真,失去主要出路的台灣產業必將元氣大衰。
深懍於此,苦心焦慮,為台灣尋覓脫困之道,最後得到了結論:短期以消費券提振內需,長期則透過自由貿易特區,讓台灣逐步蛻變為自由島,不再獨沽大陸市場,而以全球為出路。自茲以後,我便全力推動這樣的主張。後者不為當道重視,推託敷衍,至蔡政府上台,更以「台灣不要開放,要企業走出去」而全盤否定。
但消費券之議,卻因○八年適逢次貸風暴爆發,全球一片愁雲慘霧,台灣亦難倖免。馬政府乃勉強接受,並舉債八百多億推出。然而藉社論聲嘶力竭大聲疾呼的幾個重要條件卻全置若罔聞;最後激勵效果甚微,僅約GDP的○.四三之譜,廣受訾議。
之前在社論中不斷呼籲的三個要件,如,必須排富,因為富人荷包滿滿,對區區數千元看不上眼,其邊際消費傾向近乎零;反之,中等與低收入者,值遇經濟逆流,手頭拮据,邊際消費傾向甚至高於平日,因此所獲數千元即能發揮高度乘數效果。
其次,應用於本國財貨及勞務為主;否則即使八百多億都投入消費,但類皆進口財貨,肥水盡流外人田,何見成效?
再次,這八百多億消費券,應要求持有者本身相對支付一定比例,例如五成;則實際支出將倍增,整體效果會更加顯著。
惜乎此三者馬政府皆如馬耳東風;不但馬如此,蔡政府的「三倍券」、「五倍券」皆不知借前車之鑑,改弦易轍,因此不論耗資多少,成效亦均不彰。
如今,在還稅於民的眾聲喧譁之下,蔡政府再度決定提振消費。但由於鼓譟發現金的聲浪掩耳,此次可能連消費券、N倍券也一併捨去。但發現金固然一時很爽,其成效將更遜於消費券。不僅前述幾項條件付諸東流,而且發券尚有時效性,可催迫持券者在一定時日之內用畢;此時,市場也會積極配合各種促銷活動,吸引持券者。一旦發現金,則是否支用、何時消費、如何消費,全不可知;其成效結果,尤其在此緊急時刻應發揮的時效,即大打折扣。
往事已經如煙,其成敗卻不能對後來者有絲毫啟迪,真是莫大憾事!